中國最早的新式拍賣活動發生在廣州。清道光年間,由洋人主持的拍賣活動最先出現,他們在街頭巷尾貼上“拍賣招貼”,其時“至期插標門首,聚買客,一人高立,持物叫賣,不售則更易一物。價既相當,即拍掌以應”。從那時起,拍賣就作為一種商業活動形式流傳下來。
中英《南京條約》后,歐洲人曾在上海開設“幸福拍賣行”等拍賣機構。
1874年(同治13年),英國最大的一家拍賣行在我國商品經濟發展較快的上海開設了一家子公司--魯意斯摩拍賣公司。從此,在中國大地上出現了藍白方格旗。
隨后,英商的瑞和洋行、羅森泰洋行,法商的三法洋行,日商的新泰洋行,丹麥的寶和洋行等紛紛掛牌,開展拍賣業務。
晚清文人葛元煦在《滬游雜記》中對此曾有過生動的描述:“丙子春間,華人亦仿外國拍賣物件。先期懸牌定于何日幾點鐘,是日先懸外國旗,屆時一人搖鈴號召,拍賣者高立柜上,手持物件令看客出價,彼此增價競買,直到無人再加,拍賣者以小木槌拍桌一聲為定,賣與加價最后之客。一經拍定,不能反悔”。
1900年,一位名叫彭尼爾的英國退伍軍人在天津與中國人周捷三合辦的“魁昌拍賣行”正式開業。此拍賣行完全采用當時國際通用的英式拍賣規范,可稱得上是中國拍賣史上的里程碑。自此,標準的英式拍賣規則正式引人中國。
光緒末年(1908年),北京城最早出現的拍賣行,是“魯麟洋行”。拍賣人左手持木板,右手持木槌,先簡單介紹拍賣品,圍觀的買主隨意喊價,無人再加價時,用木槌敲響木板,算是拍賣成交。買主當場交款,賣主當場領錢,拍賣行按比例得傭金。由于這種交易方法比較公平而且速度快,生意十分興隆。于是群起效仿者,先后在西單、東安門、王府井等地開辦了中國人自己的拍賣行,有“公易”、“福和”、“恒茂”等幾十家。
到了20世紀30年代,天津的拍賣業盛極一時。在投資低、利潤高的刺激下,天津的拍賣行一度達到幾百家,占全國拍賣行的半數以上。
新中國建立后的1958年,舊中國遺留下來的最后一家拍賣行在天津關閉,一個拍賣的舊時代結束了,由此,拍賣在中國中斷了30年。
1986年11月,廣州的“國營廣州拍賣行”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中破土而出,中國拍賣業進入了恢復、試點階段。從此,我國的拍賣業不斷成長、發展和壯大起來。
1996年是中國拍賣業歷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頒布,這標志著中國拍賣業進入了規范發展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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